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

净身房

本来是想弄个减肥的话题玩儿一下的,结果呢,这玩儿着玩儿就动了真心了,不是想减肥,是想加强一下锻炼,总觉得身体没有以前强壮了。于是就开始跟仙翁哼哼,说要锻炼啊什么的。那他就说了,你去楼下健身房吧,每天跑上一小时。咱是觉得那么个小屋子闷得难受,再加上去哪里的人个个都五大三粗的,看着心里就发怵。于是又开始哼哼,诸如那里不安全,空气不好等等等等。其实我最想的是让那个懒人陪我出去散步,当然也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没想到,这一提到健身房,两个小家伙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子兴奋起来了,他们已经很久没去那里玩儿过了,一个个蹦着非要马上就去,起劲儿地缠磨着他们的爸爸。只见女儿噌地一下跳到她爸腿上,奋力大喊到:“我要去净身房,我要去净身房!”她爹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唉,小家伙这学说话可真是不容易,发音不准一大问题,另外就是一句话说得颠三倒四的,而且他们也不知道当他们把话说错的时候引起的歧义。

后面的五分钟里就听那爷仨儿净啊健地在那里绕和了。

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名字的烦恼

当年当我把自己所在的公司搅和的差不多要黄了的时候,为了口饭,也开始到处发简历找工作,有一天,桌上的电话响了。

我:“喂?”

小MM:“你好,请问LXX在吗?”

我:“在。”

小MM:“请他听电话。”

我:“好。什么事儿啊?”

小MM:“哦?请LXX听电话。”

我:“好啊,你说啊。”

小MM:“我找L先生听电话。”

那时候我不知道是在想着什么,总之就知道她是找我的。

我:“我就是。”

小MM:“我找L先生。”

我:“我就是。”

这时候我突然明白过来了。

我:“嗯,L先生的没有,L女士有一个。”

小MM:“你是女的?”

这时候的我脑子里全是怎么把手中的电话线绕到小MM脖子上。

小MM:“对不起啊,我以为LXX是男的。”

我真想咬人,简历上明白着写的是女的嘛。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化妆记(2)————化妆浅尝

结止到2009年元霄节之前,咱没给任何人化过妆,给自己嘛,要看大家怎么界定了,如果涂口红不算,那就算是没化过。

没给自己化过,可别人给咱化过,凡给咱化过妆的人,都几近崩溃的边缘,欲知详情,且听俺细细道来。

咱打小儿就化过妆。

别看咱缺五音少六律的,一张嘴,人想死的心都有,唱不了歌;别看咱十指纤纤如葱管——断葱,不能弹拉;别看咱出了上气接不了下气,肺活量不行,不能吹,这上台表演是没什么机会了。可是,别看咱名字充满了霸气,说到底,咱也是个女的,什么有个来宾夹道欢迎之类的事儿还是需要咱的。这当口儿,老师就拿一巨型的粉扑子,沾了大红粉,往咱这脸蛋子上一拍,通红的双颊就出现啦,跟大风吹过似的。高兴起来,老师再给涂俩黑眼睛。别看咱现在是双眼皮大眼睛,咱小时候可是单眼皮小眼睛。然后呢穿上统一的服装,跟别的小朋友往那儿一站,一拉溜,除了高矮胖瘦略显不同,那脸乍一看跟复制的似的,分不出来谁跟谁。



给咱化过妆的,也就这上小学时的老师没有崩溃。

等到上了中学,印象中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了,一点点课余之外的事情好像都没有,自然也没什么机会化妆扮靓了。

上大学,咱不是给分到男生宿舍了吗?等报到的时候那一通乱哪,临时给咱安插到了外系宿舍,人家系的系花就在这里,隔壁宿舍住着校花,要说这有机会接触化妆了吧,可架不住那两朵儿花都是天生丽质,人从不化。我们班倒有一个偶尔化下妆的,但咱不是不跟人住一块儿吗?再加上咱每天不是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就是在图书馆里睡大觉,要不就是在自修室里看小说,再不然就是混迹于男生堆里聊大天,本班女生宿舍都很少去,自然也就没机会受到熏陶啦。

等咱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的时候,抬眼望去,描眉画眼儿的,往脸上贴黄瓜皮的,每天抽自己嘴巴子的,已满目皆是。有天生丽质素面朝天的,有如咱之流不修边幅的,也有为了更美出尽法宝的。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份菜,里面有辣椒,很好吃,介绍给同屋的女孩试一下,她说她不能吃辣的,咱多嘴啊说了句:“辣椒活血美容唉。”第二天她就弄了一份回来,结果,眼泪横流,肺管子都快咳出来了。罪过啊罪过。

慢慢地,架不住一要好的女孩天天在耳边撺掇,心底里也想美一美了,于是咱也跑到商场里去买口红了。那时候多单纯哪,咱以为口红就是红的,就一种,悄悄地拿了就走,可是,可是。。。。。。有那么多颜色,选哪种好呢?问问吧,一推销员早已凑到近前。咱:“您帮我看看,我用哪种颜色的口红好看?”推:“当然是你喜欢什么样的就买什么样的啰。”咱:“哪个牌子的好啊?”推:“进口的啰。”最后俺拿了一支美宝莲的大红色的口红。那时候美宝莲好像还挺兴的,花了约四十多块吧,记不得了。

回到家里心里那个激动啊,咱也能变美了,丑小鸭也要变天鹅了。拧开口红就涂,上唇,下唇,涂完了再一看,我的亲娘唉,这是人吗?!整一嗜血魔王啊,那大血口子,吓死人了。赶紧擦掉。咱知道要按唇型画,可咱不是不会嘛,涂得边边沿沿进得进出得出乱糟糟,东描一下,西添一下,弄得那血口子越来越大,再加上颜色正红,不吓人才怪。后来也用过几次,就涂一点点拿嘴唇抿两下,也还可以,但是颜色还是太扎眼了,也就把它扔一边了。

自打咱上了班,就一直是做蓝领工,一到了公司成天价就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从早忙到晚,见得着的就那个几个熟脸儿的同事,再不修边幅也肯定对公司的形象是无损的。那位看官说了,那你从家到单位不用走路,不用坐车的?不怕影响市容?列位,我上班单程坐车1小时并需步行15分钟,而且那车那叫一个挤啊,咱从起点站上车,能挤上去就不错,还化妆?!还没等上车呢,那妆还不全糊了?再说了,还有那步行呢,那可是大步流星赶路的速度,在那湿热的城市里走上这么一程脸上要是有妆,嘿嘿,不要说影响市容了,吓死一个俩的都难保啊。上班路上就要这么久,每天累得要死,睡觉时间都不够,能把张脸洗净了就不错了,还画脸儿,别搞了。又一位看官说了,那不还有周末呢嘛,不画两笔去会个朋友什么的?唉,别提了,俺娘说了,这平常日子里俺都上班去了,早出晚归的,没时间陪她,这周末就是她的了。您想想,陪老娘,用得着来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吗?不用吧。就是嘛。所以呢,咱平常一天到晚灰头土脸地做咱的蓝领,周末呢就洗干净小脸儿在家睡大觉陪老娘。这妆咱是一准儿不化的。

有看官寻思了,这说得是真的吗?真像你说的是没时间?

嘿嘿,让您说着了,还真不是因为没时间,最主要的原因是咱觉得再好的化妆品对皮肤都会有些伤害,虽然可以用护肤品保养,但是咱始终相信皮肤一旦被保养过了,就得一直保养下去了;那脸儿一旦化过了,就得一直化下去了,要是不化,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其次是咱没有美感,化不出好妆,化得不好,不如不化,您说是不?

总有人劝咱啊,说你也化下妆嘛,看人小姑娘化下多好看。咱呢,看人下菜碟儿,说真实原因的少,拿借口搪塞的多。咱有两件托辞法宝,一就是上面说的没时间,二就是很厚颜地说咱虽不是天生丽质但也要素面朝天。

说到这儿,是不是有看官已经冒火儿啦?你说这是化妆记,还说什么浅尝,这都说了老半天了,咋净是你不化妆那点子事儿,倒底有正题没有!没有我们退钱走人!唉,唉,唉,您别急呀,这就要说到咱第一次正经化妆啦!

公司里有一个小MM,江南女子,高挑儿个子,俊脸庞儿,有事儿没事儿呢就挑唆咱化个小妆儿什么的,并以不化妆不容易找男朋友相胁之。咱呢总以自己是个蓝领相推并声言不以外貌勾人。最后两人达成协议,公司要是开圣诞派对,咱就给小MM一个机会在咱脸上过过瘾。您说说这个抠门儿的公司,平日里小气得紧,可偏偏就在咱跟小MM定下契约的那个圣诞要举行小型聚会,给小MM乐得呀,那天一大早儿就把自己的宝贝给搬公司,一天时间没干别的就研究咱这张脸了。一下班就把咱揪到了一角落里开工了。小MM第一件事儿就说了:“你这眉毛不错,够浓,够长,型也不错。”咱还挺美。“就是乱了点儿,得修修。”怎么修呢?“我帮你拔了吧。”疼不疼啊?“不疼,一点儿也不疼。”看着小MM手举小镊子那一脸的奸笑,狞笑,坏笑,咱就明白了大半了,哼!咱是站起来就跑啊。小MM连拉带扯,两个就在纠缠中再立盟约,不动眉毛。小MM忙开啦,一边弄一边嘟囔:“眉毛太乱,不好看。我给修修吧。真的不疼唉。”咱才不管呢,反正已经把那小镊子没收了。

那时候化妆不知道是不是流行重装,还是小MM就喜欢这么化,反正等她化完了,咱再一照镜子,好家伙,这还是我吗?眼睛又大又亮,面皮白里透红,两片鲜艳的红唇。要说真是好看,人也精神焕发了许多,可就是咱怎么看也看不顺眼,大概是平日里那张憔悴的脸看惯了吧。小MM还在那里嘟嚷:“你看嘛,你看嘛,你的眉毛太重啦,让我给你修修吧。”不,偏不!乱就乱点儿还算是自然,要是拔坏了,还怎么见人哪!“不会的,就算是拔坏了,大不了全剃了,天天画一根上去好了。”各位看官您听听,您听听,这像话嘛!(不过话说回来,当时是有些化妆师因为对象的眉毛不好修,征得同意后是把眉毛几乎全剃掉另画的,快,也好看。不过对于咱这种人来说,还是免了吧。)

就在这次事件之后不久,有一位不知死活的老哥们儿送了咱一小套化装品,就是那种小套装,一盒里有眼影,腮红,粉饼,眼线笔,自己再弄根口红基本上就能化妆了。要说咱是不乐意化妆,可是化了妆以后人真的好看了许多这点不能不承认,既然有了这么套东西,咱自己也玩玩儿呗,于是找了一个周末,老娘有老爸陪着出门了,不用咱了,就自己个儿在家里开始祸害咱这张脸了。先试试画眼线吧,那天小MM把咱这本来就传神的大眼画得是精光四射,咱也来画画看。列位,什么叫出师未捷身先死啊,这就是呀,其它的东西咱都还没来得及试呢,就这一根眼线笔就终结了咱的自我化妆史。

当咱洗了脸,坐在桌前,拿起眼线笔开始勾勒咱的大眼的时候,才发现,这化妆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说,那笔还戳得眼皮生疼,画半天似乎也看不见画上了东西,还因为眼睛受不了刺激一眨巴一眨巴的。结果呢,那眼睛画得那叫一难看。有人问了,是不是画成熊猫儿了?要是熊猫眼倒好了,至少还圆乎乎的挺匀哪,咱跟画了个小刺猬差不多,一刺儿一刺儿的。如果只是因为没化好还不至于就此罢手,关键是那个眼线笔真是够硬的,这对眼的伤害可算是大了,于是从那时候更加坚定了咱化妆品伤人的理论,再也不化了。不过有时候还是会把小化妆盒拿出来玩儿一会,闻一闻香香的味道。

后来,咱就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长老,素面朝天地过着孑然一身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个自认为救人于水火的主儿出现了,把咱拉进了婚姻的围城。而那一年经历了的大喜大悲让咱在化妆方面变得不可理喻。

婚后的第一个春节是回去了婆婆家,就在那短短的十几天中,咱经历了人生中最最密集的化妆轰炸,三次摆酒,四次化妆。

在娘家老爸也说要小摆一桌请一下亲戚也算是对我的婚事有个交待,可我就是不乐意,觉得麻烦,老爸拗不过我,也就随了咱的意,给定了一个大大的蛋糕,上书“恩恩爱爱永结同心”,那是我一生中吃到过的第二个属于我的蛋糕,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个。

在婆家可就由不得咱话事了,反正也不用我操心,爱怎么弄怎么弄,反正那些人我也都不认识,也用不着咱东一下招呼西一下请安的。

先是说要拍照片,算不上是婚纱照,因为只是挑了几件礼服穿穿,没穿婚纱。当然要化妆了,给咱化妆的可是一个在什么大奖赛上得过奖的化妆师,牛气吧。化妆师端详着咱的脸蛋儿,先是夸咱的眉毛,有型,够长,随他夸去,咱就知道马上就要说但是了。这不,化妆师说了:“但是眉毛有些乱,得修一下。”咱开口拒绝,化妆师就开始说啦,什么不疼啦,修过以后好看啦,不修不好化啦什么什么的。咱不管,你说你的,我就是不让动咱的眉毛,嘴上咱不说,心里话:哼,想好看,那你是不是恨不得把咱这张脸推平了,按好看,想怎么捏怎么捏?!有本事就化,没本事就不化,就不让你动我的眉毛怎么啦!俺公公也搭腔了,想让我把眉毛修修什么的。咱最后发飚了:“要是非动这俩眉毛,我就不化了,爱怎么着怎么着!本来也不想化!”化妆师有些发愣,公公也有些怕了,于是开始劝化妆师,不修眉就不修吧,看着化好了。化妆师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始化了,挺可怜的一个人,大概没见过这样的客户,要化妆,还要为难化妆师。如果不是咱身后站着的公公,我想化妆师大概也不会想着办法给咱化了。(要说咱这个公公虽谈不上是地方一霸,也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开罪他虽然肯定不会因此招祸,但好处是绝对不会有的。)化妆师一边给咱整这张脸,一边聊,问咱为什么不让修眉。咱就告诉他,你不说这眉毛挺好的吗?这怕你修完了长不回去了。“不会的,不会的,过段时间就长回去了,跟头发差不多。”咱还有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咱没问过,怎么可以动,想当初咱剪个头发还是写了长信得到同意才剪的。“那你问问你家里人不就可以了吗?”嘿嘿,问不了!

要说得过奖的就是得过奖的,这妆化得还不错,没因为咱那两条浓眉影响到整体的美感。等喜宴那天再化妆,化妆师就不啰嗉了,三下五除二就化好了,怎么着也是第二次化咱这张脸了。效果嘛,也还好啦,反正妆是够浓的。

这之后就是去走婆家的亲戚,每到一处就是摆酒,当然就要咱去化妆。这找得就不是什么专业化妆师了,印象中就大概是街边上的美容院之类的。当然人家也是要咱修眉,哼哼,要动咱的眉毛,一切免谈!结果呢,那妆化出来,一张脸涂得花红柳绿的,说真的,头上插朵儿花咱就可以给人说媒去了。反正咱本来就是不想化妆的,这化出来就是给那帮子我根本就弄不清楚的亲戚看的,爱什么样儿就什么样儿。给咱化妆的小姑娘还一个劲儿地说,眉毛要是能修修就更好看了。咱说了,没关系的关系的,化得不好看,不是你的错,谁让咱不修眉呢。

春暖花开的时候,咱的心情慢慢地好起来了,跟咱的大救星开始商量:结婚三件事才完成了一件——领证,什么时候去拍婚纱照啊?这辈子也没穿过好看的衣服照过艺术照呢。于是定在了五月。到了影楼,化妆师一看咱这张脸就来劲儿了,这眉毛得修。那时候咱已经变得比较好说话了,除了担心眉毛长不长得回去也没太多的想法了。最后商量的结果就是眉毛不拔,化妆师用刀刮。大概化妆师还没见过这样儿的,有这等好机会还不把眉毛好好修修,只会担心还能不能长回乱草状。化妆师一边化一边还问是不是满意,咱回话了,爱怎么化怎么化,咱没意见。所以咱的妆化得快着呢。另外一个拍照的大概平日里就自己化的,可把那化妆师为难死了,一会儿眉毛不对了,一会儿眼大了,一会儿嘴歪了什么的。

要说吧,这可以算是咱化得最完美的一次妆了,不过呢,漂亮是漂亮,但怎么看怎么不像咱自个儿呢?而且这化妆师化出了来的新娘子如果几个人站在一起穿起婚纱,那婚纱的款式都不一定要一样的,那帮子新郞都很难说能马上把自个儿家的找出来。同事跟我说的,说是一次几家人一起去一朋友家玩儿,一进门儿其中一个就叫上了:“唉,我的婚纱照怎么挂你们家啦!”都不用说别人了,咱就跟那个总挑毛病的女孩怎么看怎么像。

好了,咱的化妆尝试就在这次的婚纱照上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化妆记(1)————性格养成

话说某女,长得天庭饱满,浓眉大眼,鼻直口适中,虽谈不上天生丽质但也不至于有碍市容,走大街上反正是不怎么容易找出来。

此女有一个特点,就是万事不求甚解,什么事儿搁她那儿基本上能鼓捣完成但不走点儿样儿是不算完的。

此女小时候家中有一把大茶壶,上面画着一个腰扎武装带的短发英姿女坐在田边手捧毛主席语录,壶身上另书十四个大字“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此壶对某女的性格养成所产生的影响力恐怕是其它事物无一能与之抗衡的。

某女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整天跟着哥哥到处混不说,加之老妈又是一个超级省钱的主儿,穿的衣服都是哥哥的,想想看,能有好看的吗?!后来呢,哥哥长得快呀,他穿不下的衣服某小女孩穿实在是太大了,于是老妈就把她自己的旧衣服翻出来给小女孩穿,虽谈不上什么补丁摞补丁吧,破洞总还是能发现一个两个的。过新年那可怜的小女孩穿得“新”衣服就是老妈破了洞的旧衣服。这在当时是被老师大加赞扬说是艰苦朴素。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心里还美滋滋的。女孩的爸爸还是挺有审美观的,出差的时候会买一两件好看的衣服给女孩,当小女孩喜滋滋地穿去学校的时候遭到了小同学的批斗:“哼!还说她艰苦朴素呢,穿得比我们谁都好!”那时的小女孩明白了,原来穿得好看是不对的。

某女出生的时候,她的爷爷给起了个名字,除了家族中孩子共有的一个字以外,还有一个字,很美,很有点仙气儿,但是女孩的爸爸觉得那个字比较难写,有些拗口,名字的两个字读起来有些不顺,所以在征得了爷爷的同意下给起了另一个字,于是某女就拥有了一个充满着霸气的令人惊叹的名字(不要胡思乱想,这么写只是为了好玩儿,名字还是正常的)。就因为这个名字,导致某女上大学的时候被分到了男生宿舍;就因为这个名字,某女的结婚证上性别为男;就因为这个名字,体检的时候被护士指出她叫的是个男的而非某女;就因为这个名字,让所有第一次听说某女名字并精通汉语的人大为感叹为什么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个相貌平庸的女子而不是一个英姿勃发的帅哥——有一个例外,就是那根朽木,此榆木脑袋到第二天才对某女的名字做出了反应。

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年代学生守则里好像有一条是不许穿奇装异服。怎么界定呢,其实挺容易,就是大家都灰突突的,你那么中原一点红,难道不算是奇异吗?学校倒是没有说不许穿红戴绿,他们只是不想让学生穿那种能扫大街的喇叭裤,但是单纯的学生们就简单地理解成不能穿得与大家不同,稍一突出绝对是会显得格格不入,在大家的眼里穿得漂亮的,显眼的肯定是把心思花在了打扮上,没用在学习上,这是为人所不容的事。在这么个大环境里,想穿条裙子都要几个女孩相互约好,第二天大家一起,以免显得鹤立鸡群。于是某女直接省了跟人相约的事儿,连裙子都不穿了,这样子在骑着26大杠车跟人飚车的时候也方便了少。

某女不是没有打扮过,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老妈就用火钳子把她的头发给卷了,还给扎上了蝴蝶结,最终结果是为了不变成疯子老妈限制了小姑娘行动,进而导致某女从此认为打扮好了就不能好好的玩儿,还不如不打扮。此女读高中的时候,她那早已工作的哥哥从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给她带回了一条鹅黄的七分裤,一件宝蓝短袖衫,女孩高高兴兴地去了学校。同学有说漂亮的,有无所谓的,更多的是好奇为什么这裤子这么短还是前开门的,女孩也不以为意,因为那时候穿得好看已经不是不好好学习的代名词了。只是放学的时候女孩发现,自己成了那一点红,在众多的同学中是那么的显眼,难道自己也奇装异服了吗?

林林总总,某女养成了大大咧咧的性格,衣服穿过老爸的,手表是上海大机械,鞋是大头儿的,走路大步流星,一步恨不能迈出一米去,以至于多年以后某女陪一身高一米八的足球后卫逛大街,那哥们一天下来跟某男大吐苦水:“你老婆太能走了,我跟不上啊。”此哥们儿在这一天的街头暴走之后在一石级前一个踉跄差点儿一个大字摆那儿(其实不是累的,是他太睏了)。再点一笔,要说此后卫可不是盖的,他能带着球儿从自己门口一直跑到人家门口,眼看本队菜鸟前锋进球无望直接将其绕过把球扔对方门里,一场下来进的球儿比前锋还多。

2009年2月15日星期日

那一根朽木

2月13号,黑色星期五。

那根木头加班到很晚。我呢,刚把孩子哄上床,这家伙蹑手蹑脚地开了房门回家了。小孩那耳朵灵得,一个个叫着就要冲出来,那根木头赶忙冲进房里连声安抚,许 诺说好好睡觉第二天早上有惊喜,情人节的惊喜。我那颗柔弱的心哪,一阵狂跳,有惊喜,那。。。。。。。。。。是不是我也有惊喜呢?

等他从房中出来,我就跟他说,你明天要加班,我烤了些甜饼,给你同事带去吃吧,免得情人节了加班郁闷。他连声应允着。我就想啊,许是明天早上给我惊喜吧。

2月14号,情人节。

我因病起晚了,我起来的时候,那根木头已经走了,带走了甜饼,给小朋友留下了两个巧克力两个酥皮饼,我知道,他们一人一份,没我的,我的妒火在胸中猛烈地燃烧着。

下午的时候那人打电话回来说已经离开办公室了,正在外面买东西,我的希望又重新燃烧了起来,会不会有点什么小小的惊喜呢?可是,唉,什么也没有,也算是意料中事。

晚上,还差三分钟过零点的时候我把我做的礼物送给了那根木头。顺便吃了个酥皮饼。(这导致了小家伙第二天为了争夺剩下的那个饼差点大打出手)

2月15号。

我的头很晕,从床上爬起来给小朋友弄早饭,一眼看到我送的小礼物扔在地上。头晕,难受,耳边还有两个小家伙为了那个饼此起彼伏的争吵声,我发飙了,一声狂 吼:“我送的东西你还要不要?”“什么东西?”火上浇油啊,这是火上浇油啊,当我是病猫哪?!“你不稀罕我送别人去!”两分钟后当我再次巡检案发现场的时 候,那物件已经消失了。

现在已经入夜了。

彻底地没戏了,那根木头,榆木疙瘩。

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

Happy Valentine's day!

去年的今天,当我从一个陌生小男生身边经过的时候,一声“Happy Valentine's day”差点把我的眼泪勾出来。那一声单纯的祝福在今天还是让我那么的感动。

Happy Valentine's day!

仙翁在这一天要和他的同事们加班,在这样的日子里,一群可怜的家伙。烤了两大盘巧克力小甜饼,犒劳犒劳他们。

这两大盘甜饼可是两个小家伙参与制作的哦,我量材料的时候,他们就一左一右看着,我做面团儿的时候,他们就排排坐帮我拿着要用来拌入面团儿的巧克力豆儿,当我做甜饼的时候,他们就洗干净了小手帮忙做小饼饼。

两个可爱的小家伙,在一边,让我心里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