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化妆记(1)————性格养成

话说某女,长得天庭饱满,浓眉大眼,鼻直口适中,虽谈不上天生丽质但也不至于有碍市容,走大街上反正是不怎么容易找出来。

此女有一个特点,就是万事不求甚解,什么事儿搁她那儿基本上能鼓捣完成但不走点儿样儿是不算完的。

此女小时候家中有一把大茶壶,上面画着一个腰扎武装带的短发英姿女坐在田边手捧毛主席语录,壶身上另书十四个大字“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此壶对某女的性格养成所产生的影响力恐怕是其它事物无一能与之抗衡的。

某女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整天跟着哥哥到处混不说,加之老妈又是一个超级省钱的主儿,穿的衣服都是哥哥的,想想看,能有好看的吗?!后来呢,哥哥长得快呀,他穿不下的衣服某小女孩穿实在是太大了,于是老妈就把她自己的旧衣服翻出来给小女孩穿,虽谈不上什么补丁摞补丁吧,破洞总还是能发现一个两个的。过新年那可怜的小女孩穿得“新”衣服就是老妈破了洞的旧衣服。这在当时是被老师大加赞扬说是艰苦朴素。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心里还美滋滋的。女孩的爸爸还是挺有审美观的,出差的时候会买一两件好看的衣服给女孩,当小女孩喜滋滋地穿去学校的时候遭到了小同学的批斗:“哼!还说她艰苦朴素呢,穿得比我们谁都好!”那时的小女孩明白了,原来穿得好看是不对的。

某女出生的时候,她的爷爷给起了个名字,除了家族中孩子共有的一个字以外,还有一个字,很美,很有点仙气儿,但是女孩的爸爸觉得那个字比较难写,有些拗口,名字的两个字读起来有些不顺,所以在征得了爷爷的同意下给起了另一个字,于是某女就拥有了一个充满着霸气的令人惊叹的名字(不要胡思乱想,这么写只是为了好玩儿,名字还是正常的)。就因为这个名字,导致某女上大学的时候被分到了男生宿舍;就因为这个名字,某女的结婚证上性别为男;就因为这个名字,体检的时候被护士指出她叫的是个男的而非某女;就因为这个名字,让所有第一次听说某女名字并精通汉语的人大为感叹为什么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个相貌平庸的女子而不是一个英姿勃发的帅哥——有一个例外,就是那根朽木,此榆木脑袋到第二天才对某女的名字做出了反应。

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年代学生守则里好像有一条是不许穿奇装异服。怎么界定呢,其实挺容易,就是大家都灰突突的,你那么中原一点红,难道不算是奇异吗?学校倒是没有说不许穿红戴绿,他们只是不想让学生穿那种能扫大街的喇叭裤,但是单纯的学生们就简单地理解成不能穿得与大家不同,稍一突出绝对是会显得格格不入,在大家的眼里穿得漂亮的,显眼的肯定是把心思花在了打扮上,没用在学习上,这是为人所不容的事。在这么个大环境里,想穿条裙子都要几个女孩相互约好,第二天大家一起,以免显得鹤立鸡群。于是某女直接省了跟人相约的事儿,连裙子都不穿了,这样子在骑着26大杠车跟人飚车的时候也方便了少。

某女不是没有打扮过,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老妈就用火钳子把她的头发给卷了,还给扎上了蝴蝶结,最终结果是为了不变成疯子老妈限制了小姑娘行动,进而导致某女从此认为打扮好了就不能好好的玩儿,还不如不打扮。此女读高中的时候,她那早已工作的哥哥从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给她带回了一条鹅黄的七分裤,一件宝蓝短袖衫,女孩高高兴兴地去了学校。同学有说漂亮的,有无所谓的,更多的是好奇为什么这裤子这么短还是前开门的,女孩也不以为意,因为那时候穿得好看已经不是不好好学习的代名词了。只是放学的时候女孩发现,自己成了那一点红,在众多的同学中是那么的显眼,难道自己也奇装异服了吗?

林林总总,某女养成了大大咧咧的性格,衣服穿过老爸的,手表是上海大机械,鞋是大头儿的,走路大步流星,一步恨不能迈出一米去,以至于多年以后某女陪一身高一米八的足球后卫逛大街,那哥们一天下来跟某男大吐苦水:“你老婆太能走了,我跟不上啊。”此哥们儿在这一天的街头暴走之后在一石级前一个踉跄差点儿一个大字摆那儿(其实不是累的,是他太睏了)。再点一笔,要说此后卫可不是盖的,他能带着球儿从自己门口一直跑到人家门口,眼看本队菜鸟前锋进球无望直接将其绕过把球扔对方门里,一场下来进的球儿比前锋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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